时尚规则:时尚的概念以及让一件衣服变得令人向往和“时髦”的因素并不新鲜。在中世纪,贵族和王室的衣橱引起了轰动。
只有富人才能穿时髦的衣服。罗马时期的法律限制了普通人的开支。这些法律被称为禁奢法。英国禁奢法由君主制定,旨在限制人民的开支,控制行为,确保阶级结构得以维持。禁奢法可能适用于食品、饮料、家具、珠宝和服装。
所有有可支配收入的人都会知道禁奢法。违反禁奢法惩罚厉 - 罚款、财产损失、头衔丧失,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处以死刑。中世纪社会阶层分化严重,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地位。在一个大部分人都是文盲的社会里,服装提供了一种明显而清晰的方法来区分一个人在社会阶层中的地位。
第一个关于禁奢立法的记录是 1281 年伦敦市的一项法令,该法令规范了工人的服装或衣服。这些规定涉及由雇主提供工作服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的工人——这就是文件中的短语“适合其财产的衣服”所指的。各国之间的时尚和潮流经常被模仿,这第一部法律可能是从欧洲大陆的一项法律中抄袭而来的。第二个关于禁奢立法的记录出现在爱德华二世国王 (1284-1327) 统治期间,与食品支出有关。爱德华二世国王发布了一项公告,禁止贵族“过度消费肉类和精美菜肴”。
下一个关于禁奢法的记录出现在爱德华三世 (1312-1377) 统治期间爱德华三世颁布了这些禁奢法,旨在规范英国各阶层的着装,推广英国服饰,并通过服装、衣服和服饰来保持阶级差异。
以下文件是14世纪的封建契约。骑士威廉·德·曼尼比 [Manby] 已将他对曼尼比庄园及其附属物、风车和两块草地的权利转让给 [弗兰克顿] 的托马斯·德·穆尔顿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以换取他十年的服务。作为交换,德·穆尔顿和他的妻子同意在威廉任职期间用他们的餐桌为他提供食物,并以“适合他的庄园”的方式为他提供衣服。德·穆尔顿夫妇还承诺在威廉任职期间为他的三个孩子提供食物和衣服,条件是孩子们也提供服务。
14 世纪的契约,描述了骑士的制服
这份契约是圣约翰医院契约集的一部分。该集合包括比(附有主教推荐)索特利特比、凯特比、格里姆斯比帕瓦和索格兰比(索根比)的契约,这些契约的日期范围从 1295 年到 1493 年,以拉丁文、法文和英文书写。本文讨论的文件为法文。
该契约抄录如下:
契约,骑士威廉·德·曼尼比将卢德附近曼尼比庄园的封地[1]交给弗朗克顿的托马斯·德·穆尔顿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夫人,连同附属物、风车磨坊的复原权以及萨尔夫莱特比的两块草地,由领主们服役保管;自契约签订之日起十年内,托马斯和伊丽莎白允许威廉在自己的餐桌上享用体面的生活必需品,以及适合他庄园的衣服,也就是说,新年时可以得到双层外衣和一件外褂,托马斯穿一件毛皮大衣,同样穿一条围巾[2],万圣节时可以得到两件套的冬袍,包括一件小披风和一件女伴[3]。托马斯和伊丽莎白将在威廉的儿子佩雷斯的侍从餐桌上为他们提供物和饮料,并为他提供们侍的衣,只威廉行为端正,服务诚实,他们就会为他提供终身的衣裳。对于威廉的女儿阿格尼丝,他们承诺在伊丽莎白女仆的餐桌上为他们提供食物和饮料,并在威廉在世期间每年为她提供一马克的衣物,只要她行为端正、诚实。对于威廉的小儿子威廉,他们承诺在威廉大儿子威廉在世期间为他们提供食物、饮料和衣物。如果威廉在十年任期结束前去世,托马斯和伊丽莎白每年将给他的儿子威廉十套制服和一件侍从长袍,直到任期结束。威廉死后,托马斯和伊丽莎白不再关心阿格尼丝的赡养问题。如果他们无法获得庄园、磨坊和草地的利润,他们将永远不再需要威廉及其家人的赡养。十年后,庄园等应归还给威廉或其继承人。
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4年,圣约翰洗礼者节后的星期六,于曼尼比(Manneby)[4]。
[1]在中世纪,尤其是在欧洲封建制度下,封地分封是种契约即一个通过服务承诺获得土地。后来,这种机制被用来避免土地所有权转移的限制,因为土地所有者会将土地交给一个人供另一个人使用。土地所有权的普通法就是从这个概念发展而来的。
[2] Bouggie 或 buggie [原文如此] 很可能是来自中世纪法语的 bogee,指的是一种产自北非的羔羊皮,有时也被称为“astrakan”。这种皮毛不是为了保暖,而是为了装饰。
[3]在14世纪早期,这是一种带有小斗篷的实用兜帽,但后来逐渐演变成城镇富人佩戴的复杂而时尚的帽子。
[4] 1330/3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