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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军俑服装散论

许卫红

考古发现属于军事题材的秦俑主要有咸阳塔尔坡M28057号出上的两件骑兵俑和临潼秦陵陶俑,临潼秦陵陶俑以军人形象出现的有西杨村三座俑坑,共计可出土军人形象的陶俑8000余件,另外在陵园内还有一些零星的发现。几千件仿真人大小的陶俑按照写实风格进行雕塑,其衣着服饰与现实服装具有明显的比拟性,被认为是秦军人所用服装的模拟。汉俑发现较多,但属于军队内容的有徐州狮子山、咸阳阳陵和杨家湾等处。这些题材一致的秦汉陶俑虽然塑造的具体风格有一定的差别①,但其中对陶俑所着服饰的刻画却都比较仔细和写实。它们是后代人了解秦汉时期服装尤其是军队服装款式的重要材料。
通过出土材料,可以看出秦汉军俑的基本装束都是梳发髻,有的戴冠帽,上身罩袍服,下有裤,足登履或靴,这些军人的装束来源是什么,和当时的民用服饰又有怎样的关系?
一、首 服
冠帽、巾帻统称为首服,意思也就是遮护头部的“衣服”。《说文解字》曰:“衣,依也。”即人类依赖的穿衣护体。无论是遮护肢体还是头部,其最初都应是以实用为目的。原始人在捕猎的活动中将自己装扮成野兽的模样,常常是头戴兽头帽、兽角或系尾毛,以便能最大限度地接近狩猎目标,收取猎物,保护自己,这是冠帽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为了御寒抗暑,用树叶或兽皮保护头顶,也是原始首服要具备的另一功能。因此早期冠帽的形像多厚实,保暖性好,又常常不忘插戴羽毛装饰,既伪装防护、方便猎取,又装饰美观。
在《群书考索》中记有“黄帝以前以羽毛为冠,黄帝以后则以布帛为之,饰以冠冕缨诿之作,皆有所象也。”《后汉书·舆服志下》;“上古穴居而野处,衣毛而冒皮,未有制度。后世圣人……见鸟兽有冠角*(左冉右页)胡之制,遂作冠冕缨蕤,以为首饰。”说明首服萌芽时期的大致形象和自然界的动物鸟兽有密切的关系,也许有的就像鸟兽的头部,同时也较准确地阐述了首服的演化时代。
华夏民族进入礼制社会后,首服被赋予了强烈的等级观念,功能的侧重点由保暖和防护到大多比较侧重对发髻的加固和维护,以致保存下来的早期信息越来越少,到周代服饰礼仪制度逐渐完善时,冠帽“寒不能暖,风不能鄣,暴不能蔽”,如《礼记·冠义》所云,“冠者,礼之始也”、“古者冠礼,笠日笠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以国本也。”而实用功能的首服在周边地区却最大限度地得到保留,如插戴羽毛,至今在一些盛行牧业经济的少数民族地区仍有遗留,像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绣花小帽,而远在非洲的土著人更是夸张地使用成束的羽毛装饰来炫耀自己的勇敢,这些都是早期冠帽防护功能的遗留。
礼制社会里除了标明身份等级的冠帽以外还有哪些种类?目前保留最早的冠帽标本是什么样子呢?
陕西临潼邓家庄1979年出土的一件庙底沟类型时期的着帽陶塑,帽子的形状近似于圆形,无沿,似为皮毛制品。这似乎是一件有关着帽的最早雕塑。可以把它看成是6000年前黄河中游地区居民用帽的标本。它的经济载体以农业为主,作用主要是保暖御寒。
在新疆地区出土的文物中有比较完整的冠帽标本。如罗布泊1980年铁板河古墓中发掘出土了著名的“楼兰睡美人”干尸,她头戴毡帽,呈尖顶形,能将护耳、护头的功能连成一体,并有毛绳系于颌下。哈密五堡出土的尖顶形毛毡帽由两块呈菱形的咖啡色毛毡缝制,顶部与两侧又缝缀数块形状不等的毛毡作为装饰物,护耳处连缀毡条,起着束系帽冠的作用②。在周汛等编著的《中国衣冠服饰大词典》中还有一件标本,注明是“上古时期的皮帽”,其形状和楼兰干尸使用的毡帽几乎完全一致。这些标本有明显的的共同之处,即尖顶或平圆顶,能护耳、护头、护颈,颌下有固定冠帽的带子,制作方法是用若干块毛毡或兽皮缝合,也有的是用毛线直接编织而成。这种形状的冠帽和庙底沟类型的发现有明显的不同,不仅有较好的御寒性能,而且由于颌下的连接带,更使奔驰运动免除了脱落之虞。因此它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尤其是在草原骑马民族中历用不衰,使用范围更是广及中亚和西域一带,呈现出游牧民族民用冠帽的特征。
这种形状的冠帽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却常常见于军戎服装中。如山西侯马背剑跪姿武士俑陶范铸像冠式、洛阳金村战国刺虎镜上骑士、临潼秦骑兵俑、杨家湾汉墓彩绘陶军俑、汉金银错车饰上射虎武士冠以及徐州狮子山汉俑等③。
秦汉时期军事题材的人物形象中见到草原游牧民族民用性质的首服,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和当时社会礼制、民俗大融合的历史背景有关。它和文献中记载的所谓“皮弁”的区别表现在形制上和使用者的身份方面,主要区别为:
一、制始商周的皮弁虽然是“兵事之服”,有别于用缯绢作成的“爵弁”、“委帽冠”,但它是“行大射礼于辟雍时,执事者所服,”并不是一股武士都可使用的军戎制服。后代为了表彰勇猛,在皮弁上加动物鶡尾,也许这种加鶡尾的皮弁不是所有武士都可随便使用的,按《后汉书·舆服志》、《古禽经》等文献记载,是赵武灵王“以表武士”而做。在《汉官仪》中也称戴此官尾的人不同寻常,“古有勇者孟奔,改奔问贲,中郎将,冠两鶡冠”。随着秦始皇对国家疆土的统一,服饰领域也进行了空前的大融合,因此赵国很有特色的皮弁被秦“赐近臣”,显然能得到始皇赏赐的人应该不是一般的武士,以致到后汉,能戴加鶡尾皮弁的只有“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中郎将、羽林左右监”。而秦兵俑和杨家湾等材料中见到的武士形象地位都不是很高,秦俑骑兵充其量也不过是一支比较新的兵种;狮子山和杨家湾等汉俑的身份更普通,严格意义上他们不具有使用皮弁的身份资格。
二、皮弁的形制如两手相合之状,上尖下广,但其缝合缝中常夹有彩色玉石装饰,即《诗经·卫风》“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与文献记载相符的实物在后代仍有发现。形制的主要特征是尖顶,无护耳,有的有璎珞联结。塔尔坡M28057出土的骑马俑是战国早期秦骑兵,头戴宽折檐圆顶帽,帽顶中间有小孔,可能是插帽饰的,设有护耳;临潼秦俑的冠基本形如箕状,圆顶,前沿较浅,压住发际,后沿较深,设置护耳,护耳下端有固定帽子的窄带子;狮子山汉俑有两种类型,报告中称“风字盔”和“平顶盔”,基本形状都是平顶,前沿及发际、后脑完全被罩住,风字盔将护耳和壅颈连成一体,平顶盔有护耳。这些帽子的形状虽有一些细部的差别,但都无华丽装饰,尤其突出了对颈和耳部的保护。
所以,无论是塔尔坡秦骑兵俑还是临潼秦俑,直至稍后的杨家湾和狮子山汉俑,所见到的冠帽并不是“皮弁”,不能列入其发展演变的任何阶段。而且虽然目前有学人提出秦汉时期此类冠的正确命名应该是《后汉书·舆服志》中提到的“武弁大冠”或“武冠”。但参考民族学的材料可以看出,虽然此类冠帽的名称前加有“武”字做缀,但它的防御功能实际上非常有限,根本无法和甲胄中的盔或兜鍪相提并论,实际上仍是一种出于生活考虑的民用性质的首服形制,不具备完全的战争护体性能。而且早在商周时期“兜鍪”就已出现,它才是完全具备军用品性质的首服,并在尔后的历史长河中留有自己清晰的发展脉络。这种原本为古代先民使用,而后被游牧民族发扬光大的冠帽,虽然在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被武士军人使用,但其最初的功能仍得到了保留。在汉代兴起的漆笼纱冠或笼冠仍是这种冠帽在民间使用的延续。这种冠帽在春秋战国时期突出地使用在军戎服饰中,但并未能取代兜鍪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军用品。
二、裤褶服
裤褶服名称始见于汉末。《事物原会》引《舆服杂事》云:“赵武灵王有裤褶之服。”即上衣下裤的着装。秦汉军俑中都有裤褶服的使用。使用对象集中在骑兵军种。
秦俑坑中二号坑的骑兵俑交领右衽,双襟交互掩于胸前,左压右,左侧的襟边垂于胸的右侧,衣长齐膝,袖长达于手腕,窄袖口,腰束络带。领、襟、袖口都镶彩色缘边。另外,在一号坑出土的少数中级军吏俑中也有穿此种外衣的。仔细比较起来,这种上服和襦的最根本区别在于衣衽的宽度不同,它的衣衽较窄,只接近胸部右侧。而襦的衣衽宽大,几平可以围绕到后背。所以比较适合抬腿骑马。有的学者认为它是随着骑兵出现而在中原地区出现的一种新服式,源于赵武灵王“遂胡服招骑射”④。
这种短衣窄袖的衣式究竟是不是为了适宜骑兵才出现的新服式?安阳妇好墓出土的商代玉雕人,小袖而衣长齐膝。山西侯马铸铜陶范、洛阳金村韩墓银人、青铜弄鹊女孩和铅铜烛奴(灯座)等材料中均有短衣窄袖的服制。它们有的就是右衣衽,垂于胸右侧。而年代均早于赵武灵王的改革。另外,汉代的武梁石刻作夏禹、颛顼等古人图像,其衣式也基本如此。因此,沈从文先生认为这种服制是“我国古代阶级形成初期,统治阶层人物尚未完全脱离劳动,为便于行动的衣式。由商到东周末春秋战国,沿用已有一千年,社会中下阶层始终穿着。”并推断有可能原是古代中原所固有,影响及羌戎的。所谓胡服,有可能还是商周劳动人民及战士一般衣著⑤。
这只是上衣的情况。对骑兵俑的着装而言,最显著的特征还是其下体的裤装。只有下着裤装,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骑马的尴尬。在新疆各地的古墓葬如且末扎洪克鲁古墓、哈密五堡古墓,年代均为3000年前;还有相当于战国时期的吐鲁番地区贝希古墓,墓主均穿着合裆或满裆裤⑥。裆部有的是在两胯间加同质地的菱形小块。从制作方法上看,此时的裤子显然经过了雏形萌芽时期,是非常完美的一种独立服装。这些地区的居民是传统的马背民族,习于骑马,善涉水草。所以全面地考察“胡服”的衣装特征,应该包括短衣窄袖的上装和下着裤装两个方面。而就出现时间和发展形制来讲,赵武灵王改制的裤褶服之本源应该在西域地区。
与裤的形制比较相像的服制有“袴”,在汉代文献中常有记载。按照《说文》和《释名》的说法,它不同于合裆的裤,而且还是左右分置无裆无腰的“裤筒。”其制如后世的套裤。左右各一,分着两腿,上达于膝,下及于踝。汉代以后,其制增多,通常将袴身接长,上达于腰。两股之间连缀一裆,裆不缝合,以带系缚,为“穷袴。”袴的样式也有变化,北方所著者,袴管狭窄,以便乘骑,中原和南方所着者,袴管较为宽大。武士从戎,以带系缚袴管,为“缚袴”。汉俑中有较多的形象是着及地的长裙,尤其是在楚文化故地,更是盛行着绔于内,系裙于外,所以绔的具体形制从出土陶俑中无从明辨。在马山楚墓出土的锦绔实物(N25)⑦,已具有发展相当完善的绔筒,下有收分,上有分档,两绔脚由绔腰将其总为一体。这件实物被认为是“绔”的典型样式。同样的服饰在后期如宋代仍有使用,具体实物见福州南宋黄升墓、江苏金坛南宋周瑀墓和兰溪南宋高氏女墓等⑧,金坛墓主周瑀,为太学生,随葬裤7件,合裆4件,开裆3件,加三角形的档。开裆裤的形制是裤管为前后两幅缝合上横接腰,裤管筒内侧各上一三角形的小裆。但两裆分开不缝合。说明开裆裤的使用和流行并未因裤褶服的推行而消灭,而是被继续沿用,包括在军队中。对秦俑和汉俑而言,除了骑兵可以明确是穿着裤褶服以外,按流行习惯,大部分军士仍在使用绔。
因此,窄袖短衣式的上装自商周以来为中原所固有。赵武灵王改制的内容之一是短衣窄袖的上装,其对象是针对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上层阶级的宽衣博带,而并不是下层阶级。改制的内容之二是对合裆裤子的推广,其对象主要是军队中的骑兵,为推行此两种不同起源的衣式,特意制定了军服令,从统治阶级上层的意识里促使它们结合为一体来使用。由于新疆出土的材料,人们推断“裤褶服”起源于西域地区,即所谓的西胡,《汉书》:“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辞海》:匈奴称为胡或北胡。乌桓、鲜卑等在匈奴东,故称东胡……西域各族在匈奴之西,故泛称西胡。
三、靴
秦汉军俑中有很多资料反映了当时人们有皮类鞋履的使用,如陕西咸阳塔尔坡出土的两件骑兵俑和临潼秦俑、成阳杨家湾汉俑和徐州狮子山汉俑等。基本形状主要是薄底、圆头或尖头,有的有筒,如秦俑坑中的筒高约为15厘米,杨家湾一立姿大俑,高筒长及膝部,也有的无筒,*长只及踝,如杨家湾和狮子山见到的多数材料。这些模仿皮革的鞋履有的使用了组带,如秦俑,以组带贯穿纽鼻绕足两匝系结于足腕上,而塔尔坡和狮子山等却是直接穿着。仔细观察这些皮履的情况,可以看出它们虽然可能都是皮革制品,但具体的制作、使用方法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有关靴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样式,文献和考古发掘都提供了相当多的材料。主要特点是用皮革作成、有筒。一般的解释原为西域少数民族所用,战国时传入中原,遂为汉人使用。汉刘熙《释名·释衣服》:“华,跨也,两足各以一跨骑也。本胡服,赵武灵王服之。”但周汛、高春明编著的《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一书的统计,涉及到“靴”的辞条约有60余种。质地除有各类皮革制作外,还有毛毡、布麻等。书中提到:
五代后唐马缟《中华古今注》卷上:“靴者,盖古西胡(一作制)也。昔赵武灵王好胡服,常服之。其制短靴,黄皮,闲居之服。至马周改制,长靴以杀之,加之以毡及绦,得著入殿省敷奏,取便乘骑也。文武百僚咸服之。至贞观三年,安西国进绯韦短靴靴,诏内侍省分给诸司,至大历二年,宫人锦绦靴侍于左右。唐后其制尤存。”
近人徐珂《清稗类钞·服饰》:“履之有胫衣者曰靴,取便于事,原以施于戎服者也,文武百官以及士庶均著之。靴之材,春夏秋皆以缎为之,冬则以建绒,有三年之丧者则以布。”
考古材料最早可推溯到新石器时代。在辽宁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甘肃火烧沟的四坝文化和稍后的青海乐都辛店文化中均有靴子的造型。其形状也基本一致。辛店文化的年代相当于中原地区的殷周之际。其中的靴子和红山文化的基本相同,靴底前圆后方,靴上绘有条带和三角纹,似乎是模仿皮革实物⑨。新疆等地发现的材料年代稍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管所藏扎洪鲁克古墓遗物和新疆考古所藏哈密五堡古墓遗物等,形制比前期更加多样,从这些实物可以看到明确的制作方法,如扎洪鲁克的男女墓主所着,单底,前鞋面用两块皮子缝合,后跟部分用一块、二块连接后在踝部连接由若干皮子制成的靿筒。为了踝关节的活动灵便,先用小块皮子缝合筒部,再接大块皮子缝成的高筒。其靿筒长及膝盖。五堡古墓中的皮靴是短靿样式的,单底,鞋面用三块皮革制成,前部一块,呈丫字形,紧贴脚面,后部一块绕脚跟与前连接,鞋而连接后留有丫字的空区,用小块皮子填补短靿及踝部。在新疆地区的古墓中还发现有高腰的毡靴⑩。
据查阅(11),用皮革制成的鞋子也并不都是靴。如汉魏时期的“革履”、“鞮”等,其中的踶,“始于商周,战国后男子常用,多用于庶民。《说文·革部》:“‘鞮,革履也。从革,是声’。汉扬雄《方言》卷四:‘(屦)短履其庳者调之靿下,单者渭之鞮。”唐颜师古注:“薄革小履也。”它有生皮和熟皮之分,即韦鞮和革鞮。主要特点是单底,帮达于踝。汉桓宽《盐铁论·散不足》:“古者庶人贱骑绳控,革鞮皮荐而已。”
在湖南长沙战国墓中有革鞮的实物,其制法与现代的皮鞋相似,制作时先将皮革裁成数块,然后缝缀成鞋帮,再配上鞋底即成(12)。
从文献和考古材料两方面看,用皮革制成的鞋履似有两种类型:
一是带筒之靴。带筒之靴在上层社会和军旅中的使用较多。靴有筒,制作原料较丰富,有皮革和毛毡,后期还有丝织材料,按照筒部的长短又有长靿和短靿之分。长者及膝,短者高约在踝上三寸。汉魏以后多短者。南北朝时期,因为行军的需要,一般多为长靿,以便跋涉行军。及至唐代,削减其靿,遍施于百官侍臣。人宋以后,长靿靴代替短靿。根据蜀冯鉴《续事始》:“赵武灵王好胡服,常服短靿靴,黄皮为之,”推测秦汉时期流行的靴制为短靿。
二是无筒之暇。无筒之鞮多用于庶民,全部由皮革制作。可能起源于中原地区,最晚在战国时期鞮的使用范围广及到了楚文化影响的江南地区。
在汉代,《说文》中有“鞮,革履也。古人之履连胫,谓之络鞮”之语,段注:“各本无此九字,《韵会》引有。《释名》日靴,本胡服,赵武灵王所服也”。说明随着赵武灵王改制,靴与鞮的概念逐渐混为一谈,汉代以后人们就完全用靴代替鞮。
无论是新石器时期,还是年代稍晚的新疆、湖南等地发现的实物,都无一例使用组带。秦俑和汉俑中见到的形象,显示出经赵武灵王改制后的“胡服”,在各地的影响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还是一种服装观念的变革,对于服装的具体样式并不是完全的照搬,在实际的应用中,制造者和使用者充分考虑到了具体的使用环境和当地、当时的鞣革、制革工艺水平。长沙楚墓中的革鞮和汉俑所着有最大的比拟性,这种几乎没有靿的鞮更适合南方温暖潮湿的气候,更大的优点是穿着方便。
四、余 论
从秦汉军俑所用冠、裤褶服以及靴、粗等细节来看,当时的军用装束和民众有一些共同之处。这说明两点问题:
一、印证了古代诸多军民同源的理论。《吕氏春秋·荡兵》中有一重要观点,就是认为军兵起源很早,“与始有民俱”。从黄、炎用水火,共工氏作难,五帝固相争时就有了战争。“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作兵也,利其械宜。未有蚩尤时,民固剥林以战矣,胜者为长。长则犹不足治之,故立君。君又不足以治之,故立天子。天子之立也出于君,君之立也出于长,长之立也出于争。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偃兵”。这种观点被认为是朴素的战争起源论。《商君书·慎法》:“吾之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商君书·徕民》,“今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事本,兵虽百宿于外,竟(境)内不久须叟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也。”此决策的内涵是秦国苦恼的是兴兵打仗,因贻误农时,国家就穷;安居而务农,敌国就获得休息,这就是我王不能“两成其事”的原因。因此,虽然秦国四代都打胜仗,而别国并不屈服。现在我们用一举两得之策,自然就会获致富强两得的效果。“天下有不服之国,则王以此春围其农,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陈其宝,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尉缭子·制谈》;“修吾号令,明吾刑赏,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脱胎于民的军队,反映于服装上,必然要带有固定的使用习惯。
二、秦汉宿卫军的服饰供给有很大的局限性。据《周礼·天官》:“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之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叙,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职事,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以时颁其衣裳,掌其诛赏。”临演秦俑和狮子山汉俑都属于宿卫性质的俑群,按照常例,其服装应该是由官府统一发放。但在这两处的军阵中,官兵所着服装并不是整齐划一的,这说明所谓的国家供给并未对服装的具体内容作出严格的规定,当时也根本没有类似后世概念的军服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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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文物出版社;徐州博物馆:《徐州狮子山兵马俑坑第一次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12期;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
会:《陕西省咸阳市杨家湾出土大批西汉彩绘陶俑》《文物》1966年第6期。
咸阳市考古研究所:《塔尔坡秦墓》,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
②⑥赵康民:《临潼原头、邓家庄遗址勘察记》《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1期;李肖冰:《中国西域民族服饰研究》,新疆出版社1995年版。
③党焕英:《秦俑冠式再讨论》,《秦俑秦文化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④张涛:《秦代骑兵服饰特点》,《中国文物报》1997年11月30日第4版。
⑤⑨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增订本),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
⑦湖北荆州地区博物馆:《马山一号楚墓》文物出版社。
⑧镇江市博物馆等:《江苏金坛南宋周瑀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7期;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市北郊南宋墓清理简报》《文物》1977年第7期。
⑩李肖冰:《中国西域民族服饰研究》新疆出版社1995年版。
(11)(12)周汛、高春明:《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版。
 

秦汉文化比较研究:秦汉兵马俑比较暨两汉文化研究论文集/吴永琪,杨绪敏,邱永生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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